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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尖上的舞者(纯系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或组织,禁止转载或部分转载、引用、评论,并保留全部权利——如果还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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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寒文 @ 2010-02-05 22:07

西西最近参加当地某家ktv大奖赛,初赛进了前15,奖品是周身找不到任何一个zippo标志的“zippo打火机”,她扬言要送给我,这自然教我受宠若惊,不禁私底下暗暗打算要为她献计献策以尽犬马。关于决赛的曲目,她选的是梅老板娘的《女人花》,并且给我发了清唱录音。虽然录制设备令人发指的简陋,但毕竟听起来很赞,起承转合,幽怨婉转,几近原声。她说以前在同学生日那天的ktv唱这首歌的时候,那位道行尚浅的同学当场泪洒包房。听过了西西的精彩演绎,我深知此言不虚。不过我还是告诉她,最好换首歌。

“为什么?”——她感到很奇怪。然后我慢慢的解释给她,《女人花》这个曲名不好听。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男人挣钱女人花”的中华传统伦理观念——虽然这也算天经地义,但那些评委作为资深猥琐男,历经沧桑人事,风流潇洒过后逐渐回归自私利己的主体意识,内心深处自然会有些许稍稍不爽。

“不如你换海角一号”——我建议道——“而且唱的时候给它唱成海藻一号”,《蜗居》我没看过,但小三海藻想必已是世人皆知。那些叔叔大爷评委们自然不怀好意的心领神会,暗暗自得,若有“琐”思——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去掉一个次低分,一等奖基本就到手了。

后来才打听到,一等奖的奖品是海南春节跟团游,单飞。虽然早知道它已经被定为牛B闪闪赌博旅游色情国际岛,我还是对奖品简单的说了一句我的直接感受:我 日。

不过话说回来,西西的歌唱的真是传神,唱的最多的竟然是王菲的歌,还唱的像模像样。对此我也是哭笑不得,就像国内有段时间电视上流行小孩子扮大人时装,跳热辣舞步,说流行话语。——成人文化对小孩子身心的侵蚀总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而现在,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竟能唱出如此厚重深沉的女人原味,却让我在不适之余不禁感叹造物主的gift有时给的过于慷慨。记得好友樊素也可将《夜夜夜夜》演绎的催人泪下,虽然我从未听过两者的现场show,但其水平终究是无可置疑的。——好久没有樊的消息,不知道知性的她在经历了这不知性的许多后,心情又是怎样。生活总不会缺乏让我们乐观起来的理由,伤心或者难过,相信我们总会在成长。

我唱歌不行(英雄气短),所以我就去看电影。想想这几个月来,我只看了2012和阿凡斯密达,蓝巨人再往前走就是看的绿巨人。国产电影不是不想看,只是不想散场后过于伤心。再难看的好莱坞爆米花剧起码有个底线,国产电影偶尔有时会让人觉得亏了本钱。

当别人陆续开始发年终奖的时候,我在的单位又发了几张电影兑换券。紧接着的一天中午就有同事打电话过来说,小李呀,你不是还没有谈朋友么,你那个兑换券不用的话就借我吧。——a-doo~几乎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李小龙足底上身,恨不得一脚回旋过去。情绪稍微镇定了一下,我很有礼貌,保持一贯绅士的告诉他,对不起,小生我要去看喜羊羊。

为什么不呢,用西方人的话说,喜羊羊创造了一个奇迹。从动画、传播、营销、文化种种角度,喜羊羊都创造了一个典型范本(还有被仿造)。这是颇值得我们国人骄傲的一件事。虽然在很多方面这个文化产品还很不成熟(有些地方则过于成熟),但这并不妨碍它所应得的称赞和国内动漫的地位。

前几天我去做头发,旁边一个四岁小姑娘围着妈妈转来转去,很是可爱,小姑娘眼睛很大,理发师后来说,她的睫毛比眼睛还要长许多。小姑娘很腼腆,一直不敢说话。不过等到我烫头发的时候拿出了psp,她很快就围了过来。看着我在打的实况足球,她说“这些小人不好看”。我心领神会——哄一个美女学生妹咱可能有点力不从心,但四岁小mm应该还不在话下,——我和蔼可亲道:叔叔这里面有很多动画,你喜欢什么呀。小姑娘拉长语调奶声奶气的说,“有没有喜羊羊呀”。她说第一次我还没听清楚,说第二次我就被震住了。靠,这么个小不点竟知道喜羊羊,早知道我当时应该做艺术生的。当喜羊羊代替米老鼠成为中国小朋友幼年第一个卡通形象的时候,我不仅捶胸顿足感觉自己选错了行当。

psp里终究是没有喜羊羊的,当她费力捧着psp瞎按着她还不懂的日产泡泡龙并乐此不疲的时候,我开始自责,觉得自己是在叛果。

第二天洗完头发,我发现前夜烫的所谓“纹理卷”都倔犟的恢复了流线型,这才悲哀的觉得“帅哥”的称号已经离我渐行渐远,一个新世纪的怪蜀黍开始破茧而出了。




 
寒文 @ 2010-01-22 21:08

又快要过年了,
中国的纪年历有一个特点,
公历和农历并行,两者相互纠缠,
有时这边来一个闰年,有时那边来一个双五月,
形同二龙戏珠,戏弄着漫长而无厘头的岁月。
从元旦到春节这一段时间,
很多中国人的内心是紊乱的。

记得初中时候有一年班级的元旦晚会,
我演了一个课本小短剧,
依稀是一篇俄国作品,貌似叫做变色龙。
披着借来的一件军大衣赢得了大家的欢心。
(好像那时军大衣挺好找得)
反响自然也是不错,
不过过了没多久,
受人尊敬的化学老师把我喊到办公室说,
我觉得你自从那次晚会以后,
心都收不回来,成绩下降很厉害。
靠,
我不好告诉她,其实很早前我化学就彻底听不懂了。

我觉得在元旦和春节的夹缝当中的很多中国人,
就是化学老师形容的这种类似的心态。
那些在加工工厂领计件工资的80后90后们依然做一件是一件,
但更多的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政府部门做文案工作的家伙们,
去年的年度会议和总结过去了,今年却远未到来。
最微妙的就是这个时候了,
你知道它要来,总是要来,而且也不远了。
(注:此处“它”指的是春节,不是共产主义)
虽然依然做着手底的活儿,但心儿却开始像日珥一样开始飘逸四散。

网络是自由的,心里是紊乱的,
体制内外有别,公农历来有差。

附小照一张,以平衡这篇扯淡的博文。
同时希望自己顺利的买到回家的车票。




 
寒文 @ 2010-01-11 22:07

随着检方开始攻击李庄的下三路,这个案子愈发变得闹剧一般了。
终于随着判罪两年半而收场——虽然依旧止不住的,是李庄藐视法庭的嚣张。

这桩跨年大案可称得上是10年闹剧第一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官方一边有自己的看法,
百姓一边有自己的看法,律师们一边有自己的看法——一边极力鼓动“人民”改变看法。
官方无非是延续了自己的惯有逻辑,无论这想法是生于千载还是年过古稀。
但这次律师的看法却让人觉得格外有意思。

贺卫方老师博客上说,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并在伪证罪被法办后写下痛心疾首几个大字。
陈永苗老师《李庄案将成重庆打黑的滑铁卢》说,
“当李庄被判了有期徒刑,人民就觉得不对劲了,心又转过来……”,
秀才遇到了兵,法律界的权贵、精英、白领、走卒这次紧紧的团结在一起,
为了程序正义而奔走,不惜无限的将此案拔高再拔高。
恨不能当场炸山开石打凿一座中国现代法治里程碑。

这些言论和行为我觉得都可以理解,毕竟物伤其类嘛(如果检方再显失公允的话)。
可是当他们渐渐开始绑架正义和人民,我就觉得有点令人讨厌了,
就像讨厌李庄的嚣张一样。
我是个甲型法盲,虽然平日里对程序正义也只是心生认同和向往。
但是这些大大小小律师们的论调有一个很吊诡的地方。
他们在向小民们普法的时候言之凿凿——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个自然不错,
但是这些讼师们往往会话锋一转,马上拉回现实,恐吓道你不声援李庄案,明天倒霉的就是你。

我呸咧。转折不是这么转的,讨论程序正义本应是一个学理化殿堂中的议题,
距离我们百姓的生活世界恐怕还有相当相当长的一段路,
费力独创一个“黑打”的名词都无法将两者链接。
比如李庄案来说,
如果审判的过程违背了程序正义的原则,学界内待尘埃落定后可以讨论,可以研究。
当然在本次具体的法律实践中,检方(肯定)并不认为自己违背了程序正义,
这也是为什么要等到事后并通过学界来探讨(也只能通过学界探讨先)的原因。
凭什么在甚至还未定案的时候,就积极鼓动我们老百姓呢,
如果说龚案还未定,却来审判李庄伪证罪是一种下作,
那这些法界学人的素质相形之下可好不到哪里去。
还明天我们倒霉呢,
你说老百姓是倒霉的成为可出百万讼资龚老大呢,
还是成为倒霉的法律权贵李大哥?

有人说不管怎样,这场诉讼都将是意义深远。
确实,该案引发全国如此大规模的关注
(当事人反咬律师案子的龌龊以及全国律师的声援和很吊的律师团),
不可能一点意义都没有。但我想说的是,假如有什么意义,
那这种意义只局限在律师范围内,并或许有少许外延。

首先案子本身很特殊(也很恶心),
普通小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被作为一个律师被冠以伪证罪的帽子走上被告席。
即使有了冤假错案,我们也请不起如此的华贵的律师团,
早就吓傻了的我们,更不会当庭让检方集体清退,然后再旁若无人把被告席当点将台了。

当然,这时就有些法学一年级生说了,
李庄前辈那么大能量的小宇宙都无法击退不公正的法律程序,
那尔等小民还有希望吗?
我的回答是,当然有啦!
傻孩子,就像有一天你发现你家里的狗吃屎被人家打了,
难道你会担心某天自己吃屎被打么。

这个比喻有点不雅,因为我们可能某天被飞来的横权践踏掉仅剩的尊严
——但没准这时你会看到跟在小衙内后面的那条狗有点面熟。
我们可能存在那种程序正义问题,但不存在“这种”程序正义问题。
是的,我想说的是,李庄获刑,
并不意味着你有更大获得程序非正义而导致无妄之灾的可能,
李庄获释,
也并不意味以后小民们可以大幅度获得更加公正的法律程序和结果。
伪证案的特殊性使它经不起拔高,它更不是也不可能是中国法制进程的里程碑,
如果可能的话,它只可能是中国律师群体鞋子里的一颗让人不爽的小石子,
提醒他们谨慎一些;
如果没有关系打通公检法,或者没有拿到已身居高位的同乡师好的审批意见,
可能还要再谨慎一些……

如果愿意,其实法治里程碑就在我们脚下。
同样精贵的律师团队如果当时可以组团给三鹿奶粉受害者集体义务服务,
这不就是里程碑么。
那些讨薪的,跳楼的……
当然,公益律师依然令人敬佩(夹带原教旨自由主义的维权律师除外),
但是在中国律师界的环境下,绝大多数恐怕应该感到羞愧。
有钱人的正当权益听的真切,无力人抢地呼声却有意不闻。
而如果非要此案成为一座或进步或退步的里程碑,
那也要李庄换身儿弱势群体的衣服,
受到了见怪不怪的冤屈,
得到了举国上下的关注,
激起了见识分子的声讨,
最后形成一个影响深远的结局。

而李庄案呢。它缺少太多。不,是它复杂太多……它的水太深了。
案子本身众所周知的政治意味、威权较量、
(重庆官方是权力,学界的话语权也是一种权力,京城的大牌律师界更是,起码也牵扯很多权力)
已经远远超出了所谓单纯的“程序正义”讨论。
而那些依然绑架了程序正义而蛊惑民众,向公众不停兜售的知识分子更是伪善的紧。
李庄案的错综复杂是简单的一句程序正义所承担不起,
而李庄案背后的中国法制系统的痼疾更是一句简单的程序正义所担负不起。

当然不是说,检方现有的所作就符合了程序正义,
也不是说如果李庄当初先办妥了案子再去洗浴中心就是程序正义了,
不,不,这不是我的意思。(当然你可以咬定李庄没有嫖娼,但人家检方起码拿出了哪怕是有瑕疵的证据)
我是说,李庄案首先是对律师界的警醒(何种警醒五花八门,但警醒本身已是事实),
其次,李庄的身份只有退缩到一个普遍意义上的公民,这件案子才有意义。

想想吧,假如李庄被判有罪,大家大不了继续旧时光。
假如李庄当庭释放,那小民们就会浮想联翩:
京剧的韵律竟然压住了红歌的悠扬?!
——这是秀才通天的本事,还是上边的上边的更大一局棋谱?
总之,李庄案对中国现代民主社会进程所应有的普适性已经大打折扣了,
形形色色的幕后角力已经早把一杯糖水变成一罐可乐(竟可以用来冲厕所!),
甚至不见了原有辛普森的样子了。
崭新的案卷上压下了太多的比案件本身重的多的砝码,
所以它的任何审判结果都无力撼动未来中国哪怕最简单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审判。
——明天你得到了法律程序或结果的公正,或者没有。

天可怜见,我并没有意思替官家说话,但这边不认同,并不意味那边就可以苟同。
李庄的“一小步”,就是丫的一小步。变不成蚂蚁,变不成大象。
你说,你他妈说说,本来这么好的教材案例,为什么一到中国都变味了呢?!


      尽管无奈,却难以拔高